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
做好科技金融,既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所在,也是其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其中,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居重要位置。
标准多元包容
资本市场在分担创新风险、促进创新资本形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既是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所在,也是资本市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包括: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完善科技型企业信息披露规则;优化新股发行承销机制,适时扩大发行承销制度试点适用范围;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优化并购重组估值、支付工具等机制安排;等等。”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小舟就《实施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持续加力,加快构建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体系,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重点围绕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先后发布实施“科技十六条”“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监管体系和市场生态。
对于此前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实施意见》表示,持续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等措施落实落地。
上市标准革新或将突破以往以净利润为核心的上市标准,为前期投入大的科创行业打开上市通道。《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同时将以更大力度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股票市场更看重企业未来盈利能力,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特点。”同时,他也指出未盈利企业上市对投资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投资者需要提升风险识别和研判能力,以适应这类企业可能存在的较高不确定性。
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既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关键举措。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有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参与者结构,增强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这不仅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还能促进资本向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领域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浇灌科创之花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构建与科技创新需求相匹配的资本供给体系。“资本市场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能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我国资本市场需要制度适配,以更好地应对全球科技竞争。”田利辉表示。
对于市场颇为关注的首次公开募股,《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将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并列明八大被重点支持的战略性产业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关键技术,代表了未来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全球各国技术竞争的重要领域,需要较大的金融支持。”娄飞鹏表示,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战略性产业集中,有利于加速相关领域的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
一批处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先后登陆A股市场,其中一些在上市后实现技术突破和跨越式发展,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有效促进了资本、产业、技术、人才的深度融合。周小舟介绍,截至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均超过九成,全市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家数占比超过一半。
记者注意到,监管在鼓励未上市的优质科技型企业登陆A股的同时,特别表示支持境外上市优质科技型企业回归A股。田利辉表示:“有计划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可关注政策对回归A股流程的简化;已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可评估A股二次上市的可能性,拓宽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生力军”,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的“领头羊”。记者注意到,各地纷纷出台举措,推动资本持续“滴灌”专精特新企业。以湖南为例,2025年5月1日起,湖南省将施行《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明确提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发行债券、再融资等方式融资。2023年湖南IPO上市企业7家,其中科创板有2家。其中,财信证券保荐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陆科创板,募集资金8.94亿元。作为湖南省空天产业链和国产商用大飞机产业链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航天环宇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业内专家认为,接下来新上市企业中,科技企业占比大概率将进一步加大,未来上市公司中的“含科量”将逐步提高,投资者有望获得更多分享科技企业成长红利的机会。
优化制度规则
科技型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娄飞鹏表示,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制度规则有助于引导更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领域,缓解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难题,推动整个产业的升级和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也将进一步优化。2024年6月,证监会曾在“科创板八条”中提出,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实施意见》明确,将动态评估科创板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实施效果,并适时扩大适用范围。记者了解到,试点范围可能向创业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新设板块扩展。“发行机制优化及认定标准落地,有助于减少主观判断的空间,使审核过程更加透明公正、上市路径更加快捷高效。”田利辉表示。
有上市需求的科技型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田利辉认为:“科创板适合拥有核心技术、处于快速成长期但尚未实现盈利的高科技企业;创业板适合具有一定规模且盈利能力较强的成长型企业;主板适合成熟稳定、业绩良好的大型企业;北交所适合早期融资需求迫切的企业。”
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高研发、长周期”特点,传统信贷模式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资本市场通过股票发行、再融资等工具,能够为科技型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
同样在“科创板八条”中被首次提出的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有望迎来详细落地规范。再融资储架发行是指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制度。简而言之,证券发行人向监管机构提交注册后,可以在之后的时间内持续发行证券且无需重新提交注册。《实施意见》明确,稳步推动“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落地见效、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发布实施。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完善科技型企业信息披露规则。娄飞鹏认为,针对研发风险、技术迭代快等特点,科技型企业需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核心技术进展、竞争对手情况等,避免信息遗漏引发监管风险。这样一方面能够提升投资者保护,防范复杂技术术语误导,形成可理解的商业价值描述;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构建市场信任,降低事中事后的监管成本。
随着一系列政策体系的实施,资本市场投资与融资的协调性显著增强。各方预期改善,市场逐步形成“投资—回报”的良性循环。(记者 赵东宇 彭江)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