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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探索流动式“枫桥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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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为核心,以提升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绘实“市中和好”多元解纷品牌为抓手,探索流动式“枫桥工作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走出去·请进来”,把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高站位,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建设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市中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按照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要求,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治治理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有关功能,全流程完善群众诉求的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听民声,推动矛盾纠纷下沉基层

坚持党委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镇街为主体,村(社区)为具体单元格,充分整合辖区内政法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城乡社区力量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大集、进校园、进田间地头,到施工现场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宣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普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工作,提升群众的参与感,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自活动开展以来,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4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现场解决各类问题322件,宣传群众26000余人次,登记各类矛盾纠纷486件。2月17日,市中区组织政法单位、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摊位”摆进利民大洼集,3月8日在薛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出去·请进来”进社区活动,分别向群众介绍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等有关功能,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引导群众树立有问题先调解的意识,鼓励群众遇事不冲突,以合法的方式维权、解决矛盾纠纷。

解民忧,实行流动枫桥化解纠纷

在实践活动中形成了“流动式+专业化”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按照“哪儿有矛盾,就在哪儿调解”的理念,流动式调解团队将各类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服务送到村(社区)、送到企业、送到当事人“家门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解纷工作的便捷和效率,实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早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村(社区)发挥属地作用,运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动员“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社会专业力量,就近化解矛盾纠纷。镇街发挥主阵地作用,召集成员单位、政法单位派出机构、专业调解机构等调解力量,一起坐下来心平气和地陈述双方的诉求,打破僵局、疏通心结、事心双解。区综治中心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政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有机融合,助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完善多种调解方式、多种调解资源互补联动的调解机制,积极开展“相约周四”集中调解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自活动开展以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2件,办结276件,组织调解活动87次,调解成功率97.87%,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见成效,开展群众满意跟踪督导

建立事件动态跟踪督导机制,市中区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到各单位进行跟踪问效,开展定期通报,及时跟踪回访,对调解事项开展满意度调查,对有典型意义的事项给予重点关注,督促承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逾期未调解的安排人员现场督办,直至问题真正解决;对调解事项社会效果好的,积极进行宣传推送,弘扬社会正能量;对矛盾纠纷事项调解不好的,发挥“市中融媒体”问政职能,公开曝光督促问题解决,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调解成功后,并不意味工作的结束,流动调解团队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回访。通过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查看矛盾是否真正得到有效化解,是否存在复发的可能。对于在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会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矛盾纠纷死灰复燃,确保辖区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