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71人!丽江一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文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文 云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和红东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关锦春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丽娟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蔡晓莉 免去营商环境办主任职务;
邓 婷 免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刘基基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季绍康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俊 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刘红涛 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芮云华 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王光亚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跟岗锻炼1年期满);
顾帅帅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跟岗锻炼1年);
文 旻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1年);
胡家强 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公安局三川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安德 免去县公安局鲁地拉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晓红 任县公安局三川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谭绍杰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松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 敏 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成东 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公安局反恐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谢成明 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赵 斌 任县公安局程海派出所所长;
胡国贞 免去县公安局三川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以凯 任县公安局三川派出所副所长;
杨盛华 任县公安局期纳派出所副所长;
徐洪梅 任县公安局期纳派出所副所长;
段建超 任县公安局程海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沙 剑 免去县公安局顺州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建文 任县公安局东片林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东片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代忠海 任县公安局北片林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北片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建华 任县公安局南片林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南片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丽云 免去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大队长职务;
秦文明 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树荣 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秋艳 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美林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文世德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盛新 免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子清明 免去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徐 龙 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子华新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明富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余鸿周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韩 波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永高速程海交巡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志勇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仁和中队中队长职务;
子思剑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涛源中队中队长职务;
熊 华 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金福昌 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谭丽红 免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唐路尧 免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朱树军 免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勤务指挥室主任职务;
王金龙 免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草原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彭树明 免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谭立永 免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刑事技术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何少荣 免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星洋 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史自昌 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茂昌 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嘉祥 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焦玉乾 免去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杨 勇 免去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李玉祥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所长职务;
濮祥中 免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国彦 免去县公安局永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贺有栋 免去县公安局永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元勋 免去县公安局三川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 华 免去县公安局程海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亚林 免去县公安局程海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唐弋力 免去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映超 免去县公安局顺州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闫 诚 免去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所长职务。
永胜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来源:丽江发布
编辑:肖明